湖北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会员发展与会籍管理办法
(试 行)
第一条:根据湖北省民政厅、湖北省科协关于社会团体的有关规定,依据本会章程制定本办法。其宗旨为:适应全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发展趋势与要求,强化会员与协会组织之间的联系,实现会员的权利与义务,使会员在全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中发挥作用。
第二条:会员的类别与条件
一、会员分为团体会员、个人会员。团体会员为市、县(区)级地方分会:团体会员单位(学校);个人会员为荣誉会员和会员。
二、会员的条件: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组织工作,具有一定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,在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的科技教育工作者和科技辅导员:关心、支持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,积极参与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。
1、荣誉会员;在全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领域内德高望重,在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理论研究、组织活动等方面做出卓越贡献的科技教育工作者和科技辅导员;关心、支持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,为协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。
2、个人会员;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组织工作者、学校科技辅导员;关心、支持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,关心、支持协会事业的学校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。
第三条:会员的权利
一、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二、优先参加本团体组织的科技教育活动,享受优惠待遇。在经确认的基础上,会员按活动收费标准享受10%的优惠。
三、优先获得本团体的会刊、科技活动教育信息与资料。
四、对本团体工作的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五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四条:个人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
一、执行本团体的决议:
二、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:
三、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:
四、按规定交纳会费,个人会员为每年30元,一次性交纳三年会费共90元.
五、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:
第五条:会员的发展办法及名额分配
一、会员入会程序
1、个人会员需填写会员登记表,缴纳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及90元会费同时直接上报协会办公室,收款后将出具省财政会费收据;我会理事会研究通过后以通讯方式通知本人为协会的会员,统一(颁发会员证书。)办理入会手续。
2、会员发展工作每年进行一次,上半年为推荐申报时间,第三季度审批办理入会手续。
第六条:会籍的管理
1、个人会员会籍管理由湖北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办公室负责。
2、经推荐、批准、登记注册后,协会将统一为会员颁发个人会员证书。建立会员动态状况的数据库。
3、协会办公室每年12月份对会员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、评估,并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。
4、协会每年将推荐一定数量的个人会员为全国协会的会员。